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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隨着中、港兩地經濟蓬勃發展,相應的國際投資大幅增加,香港這個國際金融中心的規模也不斷擴大。我們必須有完善的調解方案,才能在這個競爭激烈的社會中鞏固交易雙方的利益平衡。在營商社會裏,出現債務紛爭確實是在所難免的,這些紛爭更造成雙方關係破裂。因此,我們更需要完善「和解」方案來避免上述事情發生。雖然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正增撥資源和簡化司法程序,但是法律訴訟需支付律師費等各種開支,造成極大的財政負擔,加上審訊需排期,長時間的等待亦加重了精神負擔。即使你提供了最好的法律證據,但最終的審訊結果還是由法官決定。最重要是訴訟雙方有兩次上訴機會,使訴訟需時更長。
而和解談判卻是你自願参與,由始至終的局面都可由你來控制。若對調解協議結果不滿,大可推倒重來,而若能達成和解,則本公司和解人員會安排雙方簽署「和解協議書」。和解協議書跟一般合約無異,一經雙方簽署後即具法律效力,簽署協議後雙方均受條文約束,並必須切實執行協議中的所有條款及內容。
如客户能透過我們的「和解」服務來迅速解決債務上的分歧,不但對各方都有好處甚至雙方繼續保持合作營商關係更可達成「雙贏」局面。